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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叫做舊金山,或是三藩市
都是從小就時常耳聞的一個城市
也是我第一次出國造訪的城市
我還真的依照歌詞上的叮囑
戴了花花髮飾在頭上
拜訪這座城市
經過十幾個鐘頭的飛行
吃過了三餐機上餐,被靜電電了四五次
克服了鼻腔內乾燥的不適,壓抑住初次出國內心的雀躍
對於舊金山的第一個印象就是.......
好涼呀!
說真的,一走到停車場
襲來的就是涼爽的氣溫
那時的我,心裡還想著:
美國果然是個大氣又奢侈的國家呀!居然連停車場這種室外空間都放冷氣!
事實證明這純粹是個人在耍笨
舊金山在夏季的溫度就是宜人的22度左右
涼爽而不過冷
讓已經在30幾度高溫中烘烤多時的我留下了美好的第一印象
我一直覺得自己對一個城市的喜好往往由第一眼決定
像是喜歡高雄、不太愛台南,喜歡布拉格、不太愛LA
沒有什麼理性原因,單純是個人主觀意識決定
舊金山就是個讓我一見鍾情的城市
當地所住的六叔一家人
當然也是令我深深依戀的原因之一
今年夏天本來也有再次造訪的計畫
卻被半路殺出來的H1N1給打亂了行程
我仍然暗自期待著與她的再次相遇
因為
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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