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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叫做舊金山,或是三藩市

都是從小就時常耳聞的一個城市

也是我第一次出國造訪的城市

我還真的依照歌詞上的叮囑

戴了花花髮飾在頭上

拜訪這座城市

 

經過十幾個鐘頭的飛行

吃過了三餐機上餐,被靜電電了四五次

克服了鼻腔內乾燥的不適,壓抑住初次出國內心的雀躍

對於舊金山的第一個印象就是.......

好涼呀!

 

說真的,一走到停車場

襲來的就是涼爽的氣溫

那時的我,心裡還想著:

美國果然是個大氣又奢侈的國家呀!居然連停車場這種室外空間都放冷氣!

事實證明這純粹是個人在耍笨

舊金山在夏季的溫度就是宜人的22度左右

涼爽而不過冷

讓已經在30幾度高溫中烘烤多時的我留下了美好的第一印象

 

我一直覺得自己對一個城市的喜好往往由第一眼決定

像是喜歡高雄、不太愛台南,喜歡布拉格、不太愛LA

沒有什麼理性原因,單純是個人主觀意識決定

舊金山就是個讓我一見鍾情的城市

當地所住的六叔一家人

當然也是令我深深依戀的原因之一

 

今年夏天本來也有再次造訪的計畫

卻被半路殺出來的H1N1給打亂了行程

我仍然暗自期待著與她的再次相遇

因為

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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